中国网财经5月24日讯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今日公布12宗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合景弘韬广州市弘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榜上有名。臻湖站名 根据通报,誉园广州市弘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楼盘销售中心通过电子显示屏、楼盘展板等载体发布含有“荔湖新城站、广告广州罗岗站、虚构少年宫站”等虚构地铁站名和“10分钟即到增城万达、地铁东汇城”等以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房地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内容的广告,构成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所指的产公处罚广告违法行为。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司被规定,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合景弘韬并处以罚款11万元的臻湖站名行政处罚。 信用中国(广东广州)发布的誉园信息显示,广州市弘韬房地产上述被处罚涉及的楼盘楼盘为“合景臻湖誉园”。 公开信息显示,广告广州广州市弘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合景泰富旗下企业,持股比例为100%。 |